4月6日,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,该支队持续对有醉驾违法行为的一批驾驶人予以曝光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。

根据相关法规,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(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可以不予立案)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;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(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可以不予立案),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海口公安交警提醒
酒后驾驶是在以身犯险,触碰法律底线,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,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。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杜绝酒驾,安全文明行驶。
来源:海南日报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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