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播说联播丨给摄像头“立规矩”,堵住窥视之眼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31 22:48:00    

如何保障公共场所的摄像头不侵害个人隐私?明天(4月1日)起,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将施行,不仅要给摄像头“立规矩”,而且突出一个“严”字。点击视频↓↓↓

首先是严格安装。谁能装?新规明确规定了几类主体,包括政府有关部门、经营管理单位、负有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。哪里能装,哪里不能装?新规也拉出了严格的红线,禁止在特定私密区域安装,包括客房、包间、更衣室、哺乳室、试衣间,等等。摄像头不是“法外之眼”,绝不能“无孔不入”。

同时,要严格管理。谁装谁就要负责,要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,提示已进入监控区域,否则公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。而且,装在谁那儿谁也要负责。过去有些商家遇到偷拍事件,一句“不知情”就想撇清责任,现在可行不通了。新规明确规定,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,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,发现在“红线区域”安装摄像头的,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。

此外,还要严格查阅。新规明确,视频图像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、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法定目的,而且还得走严格程序,遵守保密规定。这就像给数据上了“保险锁”,既让事实有据可查,又防止信息被滥用。

总之,在各个环节给摄像头“立规矩”,就是要擦亮守护之眼,堵住窥视之眼,这样才能既守护公共安全,又撑起了个人隐私的“保护伞”。

总监制丨闫帅南

监制丨李浙

主编丨谢玉洁‍‍‍

制作丨毛国龙

编辑丨高少卓‍‍‍

©2025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所有。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使用。

责任编辑:喻偌洢

相关文章:

辽宁首批“产业大脑”名单,瓦房店上榜!04-04

格力电器通报维权进展:自媒体侮辱诽谤公司及高管已被行政处罚04-02

格力:侮辱、诽谤我公司及高管,张某志、储某忠、郑某程已被行政处罚04-02

这些位置发现摄像头,请直接报警!04-01

集中消杀!持续一个月!04-01

征求意见!广州拟对“即时配送”等7类“电鸡”核发专用号牌04-01

主播说联播丨给摄像头“立规矩”,堵住窥视之眼03-31

澜湄合作:十年耕耘铸就“金色平台”03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