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行、金融监管总局等发布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》 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功能网络覆盖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2 06:52:00    

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

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外汇局、上海市政府昨日联合印发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共提出18条重点举措。其中,《行动方案》明确,将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(CIPS)功能和全球网络覆盖,提高跨境结算效率。

CIPS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载体之一。近年来,CIPS业务在全球迅速扩展,截至2024年12月末已覆盖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将推动更多银行加入CIPS,持续扩大CIPS网络覆盖范围。

跨境结算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明确将优化外汇业务管理模式和展业流程,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政策,优化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全功能资金池跨境资金调拨。鼓励银行延长对重点企业集团跨境资金池等业务的服务时间,实现全球资金实时调拨。

汇率避险服务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“首办户”企业,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。支持银行加大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,不断增加境内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种类。提高外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。

为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,《行动方案》明确将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,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,优化单据审核,加强数据共享。鼓励“走出去”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优先选择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结算,并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各类企业使用人民币。

融资服务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,在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试点,优化外债登记管理和跨境担保流程。条件成熟时,支持有意愿、有条件的银行在沪设立跨境银团贷款中心。

《行动方案》将拓展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。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“走出去”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,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%,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。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,通过“境外直贷”“内保外贷”“外保内贷”等形式满足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。

保险保障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保险支持力度。其中包括加大对国产商用飞机、新能源汽车、大型成套设备等重点出口企业的保险保障力度,推动保险公司、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成立保险共同体,提升对特殊风险的保障能力。

《行动方案》还将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试点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合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,允许认购境内低风险等级(R2及以下)的货币基金、现金管理类理财、定期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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